2019年9月18日 10:31 星期三 农历己亥年(猪) 八月廿 巳时
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,由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(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)于2018年改制组建,实行以应急管理部为主,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体制。在人员管理上,中央专门为消防救援队伍增设了独立的编制和衔级职级进行管理。全区消防救援队伍主要由消防救援指战员(原现役官兵)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等组成。 根据《消防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全区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防火、灭火、应急救援三大职能。总队下设14个消防救援支队、1个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。总队机关设办公室、指挥中心、作战训练处(特种灾害救援处)、信息通信处、组织教育处(机关党委)、人事处、队务处、纪检督察室(巡察工作办公室)、审计室、防火监督处、法治与社会消防工作处(火调技术处)、新闻宣传处(全媒体工作中心)、后勤装备处、财务处14个处室及1个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大队。
地址: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
政务咨询电话:0771-3229018